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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交通新聞 「102年道路交通安全宣導計畫」第4次插播甄選比賽活動辦法

交通新聞

「102年道路交通安全宣導計畫」第4次插播甄選比賽活動辦法

發布時間:102-09-25 瀏覽次數:770列印此頁面

消息來源: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壹、  主旨:

為加強交通安全宣導,配合交通部102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導重點,辦理優秀廣播劇化插播作品徵選,將交通安全概念融入劇化插播中,透過警廣頻道之播出,藉由廣播無遠弗屆的力量,潛移默化中,深植民心,進而達到交通安全宣導之目標效果,使交通更順暢並防範於未然,減少事故發生率。

貳、參賽資格及作品規格說明: 

參賽資格:歡迎社會大眾踴躍參加
參選廣播插播帶宣導主題:行人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134及136條規定)附於後
參選插播帶長度為一分鐘(含配樂)以內,插播帶長度超過規定者,視同自動放棄參賽資格。
參選插播帶必需為102年新創且未曾參加任何比賽之作品。
參賽者於參選作品寄出前應詳加檢查;主辦單位收件後,發現參選作品光碟品質不良有礙判讀、資料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參選者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列入評選。
創意作品若經審查均未達標準時得從缺。
參選作品有違反前款各目規定之一者,應不予受理;入選名單公布、頒獎前發現者,應取消入選資格;頒獎後發現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金。
得獎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經法院審判確定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由得獎者自負法律訴訟責任與所有賠償費用。
本活動頒發之獎金將依所得稅法扣繳百分之十。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訂並公告於警廣網站。
參賽作品結尾請加註「以上廣告由交通部提供」。 
參、  甄選程序: 

即日起於警廣網站公告活動辦法。
即日起收件,至102年10月21(一)下午5點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截止收件後10日內召開評審委員會審議評選。
評選委員會議決議後一週內於警廣網站公告得獎名單。 
肆、投件方式: 

參選插播帶每則以乙片光碟(CD格式)交件,CD上須標明參賽者及主題並繳交報名表(如附件一,必須清楚註明主題、創作人基本資料、時間長度、音樂出處)、音樂使用授權書(如附件二)及播出腳本(如附件三)等資料。
參賽作品及相關附件請於102年10月21日(一)下午5點前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10066臺北市廣州街17號 警察廣播電臺 節目課 收 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102年交通安全宣導計畫插播比賽」 
伍、獎項: (獎品價值) 

第一名       二萬伍千元郵政禮劵
第二名       一萬伍千元郵政禮劵
第三名       一萬元郵政禮劵
佳作七名     陸千元郵政禮劵 
  (獎品依價值代扣稅金)

陸、  評選原則:以創意、文案、演播、配樂、整體呈現、宣導效果為評分參考。

柒、  評選委員:包括交通部道安會及交通專業代表等7位。

捌、 本臺對錄取作品具有刪改、重製、與公開播放權。

玖、  得獎作品由警廣彙整後送陳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轉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轉交各廣播電臺公益時段播放。



主辦單位: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節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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