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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車輛應做好自主管理,切勿違法超載貨品

發布時間:104-10-10 瀏覽次數:5369列印此頁面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資料內容:
 
  近來高雄市區發生2起大型貨車超載致民眾死亡事故,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呼籲運輸業者,運送物品行經市區道路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依規定路線行駛,並做好人員訓練、貨品固定及有關行車安全檢查,遇轉彎處減速慢行,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高雄市轄區內工業區林立,近年來又因積極推動市區鐵路地下化、輕軌系統、港區聯外高架道路及汙水下水道等多項重大交通民生工程建設,致大型車輛不時穿梭於各市區道路。交通局統計去年(103)大型車輛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大型車與機車、汽車未依規定讓車(18.1%)、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11.3%)而發生交通事故為大宗。
 
  今年8月18日於小港區高鳳路段前,一輛超載之曳引車因捆綁鋼捲的鐵鍊斷裂造成鋼捲掉落,慢車道上一部機車兩人死亡;另9月12日梓官區四維路與信義路路口,亦有一輛貨櫃車疑因超載轉彎車速過快,重心不穩翻覆,導致路旁兩閃避不及之民眾死亡事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之2規定,有關這兩部超載之大型車輛,除對汽車所有人及駕駛人處以罰鍰、記點及違規紀錄外,另超重噸數越多,加罰金額也越高,若車輛超重係應歸責於汽車駕駛人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甚至會吊銷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交通局呼籲運輸業者勿以身試法。
 
  為避免憾事發生,市府除加強大型車輛超重超速等重大違規情事的告發執法勤務,交通局再度提醒運輸業者,運送物品行經高雄市區道路時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依規定路線行駛,切勿違法載運超重、超長、超寬及超高貨品,並做好人員訓練、貨品固定及行前安全檢查,遇轉彎處應減速慢行。交通局也呼籲,汽機車、自行車及行人於道路通行時應儘量遠離大型車,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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