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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聞

運送大型物件、危險物,准了才上路!

發布時間:104-11-28 瀏覽次數:1210列印此頁面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內容:
 
  高雄是南台灣工業重鎮,擁有國際機場及港口,所以有許多大型重型機件、鋼鐵材料等等超長、寬及超重貨物運送,公路主管機關為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訂定相關管制規則,業者在運送貨物前必須向當地監理機關申請「臨時通行證」才可上路,如未依規定申請,可處罰新台幣3仟至9仟元。 
 
  該類車輛載運危險物品,於行駛道路時危險性相對較高,因此駕駛員也必須接受相關訓練,取得訓練證明後才可駕駛此類車輛。高雄區監理所特別提醒您,行車如遇載運大型重物或運送危險物品(車後端有標示危險物品種類圖樣)車輛時應保持較遠距離,也特別叮嚀車輛駕駛員應確實遵守運送規則,善盡社會責任,切勿心存僥倖,以共同維護行車安全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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