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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聯手呼籲檢舉Uber奏效

發布時間:105-03-03 瀏覽次數:1390列印此頁面

Uber未經申請核准利用網路平台經營計程車客運業,派遣自用車輛車主違規營業載客,高雄市區監理所接獲民眾檢舉情資啟動監警聯合稽查小組於今(2/22)日協同高雄市政府交通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於台鐵新左營站,當場查獲何姓駕駛透過Uber平台媒合出車,並表示第一次經營違規營業載客行為就被查獲。顯見之前高雄市區監理所主動透過媒體發出呼籲全民共同打擊非法營業策略奏效,同時也提醒民眾為了自身安全與權益勿搭乘非法營業車輛。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Uber招募自用車駕駛提供計程載客服務及車資優惠吸引消費者,此有違反公路法之嫌。民眾遇有違法載客行為業者,高市所呼籲民眾可提供下列檢舉資料送當地的監理所(站),各監理所(站)將據以舉發: 
一、APP叫車確認派遣畫面(需擷取手機APP叫車成功畫面)。 
二、車輛照片(需清楚拍到車牌號碼及車輛外觀)。 
三、E-mail或手機帳單畫面。 
 
Uber持續招募無營業許可的司機違規載客,嚴重違法,高雄市區監理所也呼籲自用車駕駛勿參與Uber(非法計程車客運業)行列,另高雄市計程車商業同業公會也願意協助蒐證檢舉,高雄市區監理所也鼓勵民眾加入違規檢舉共同打擊非法,以維護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乘客安全。 
高雄市區監理所冬啟程所長呼籲自用車輛之車主切勿加入Uber派遣違規營業載客,若加入接受派遣違規營業,按公路法第77條規定,將處罰新臺幣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 
 
承辦單位:運輸稽查管理科 
聯絡人: 林文雅科長 
電話:(07)3613161-230 
傳真:(07)365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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