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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交通新聞 請民眾嚴禁在鐵路路線旁放牧牲畜,共維鐵路行車安全。

交通新聞

請民眾嚴禁在鐵路路線旁放牧牲畜,共維鐵路行車安全。

發布時間:104-01-08 瀏覽次數:700列印此頁面

一、103年11月4日及12月21日接連有民眾飼養之牛隻,因放牧或管束不良侵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路線,遭普悠瑪列車撞擊死亡事件,嚴重威脅到公眾行的安全。依鐵路法第57條及70條規定,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嚴禁放牧牲畜,違反者可處以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另刑法第184條亦規定,因過失造成火車往來危險者,可依公共危險罪處六個月以下徒刑或拘役(上該2事件之飼主均已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造成該局列車、設備損壞或人員傷亡時,亦會依法向飼主求償。
 

二、查有部份民眾養牛採放養方式,牧主放養時應在現場監看,注意管制牲畜不得接近鐵路路線,如發現牲畜有接近鐵路路線之虞時,應即時通知該局鄰近車站或撥打0800-800333鐵路緊急通報電話,由行車控制人員及時通報接近列車注意運轉。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www.news.taichung.gov.tw/ct.asp?xItem=1313187&ctNode=14426&mp=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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