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103年11月1日起,全面實施初領機車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發布時間:103-11-03 瀏覽次數:1305次
為強化新手機車駕駛人安全駕駛意識,降低騎乘機車之行車風險,公路總局自102年4月1日起陸續於18個監理單位,對初次考取機車駕駛執照之駕駛人發照前,試辦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自103年6月1日起全面試辦,成效良好。日前,交通部已核定公路總局所屬各公路監理單位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8條規定,自103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公路總局表示,從試辦期間對參訓者問卷調查資料顯示,有關課程內容等各項滿意度達七成九以上。另外,進一步分析參加講習者與事故發生、交通違規等案件之關聯性發現,參訓者較未參訓者事故率降低約23.67%;參訓者較未參訓者發生交通違規率降低約12.41%。顯見講習確實發揮引導民眾安全駕駛之教育功能,進而達到降低交通事故率及違規率的成效。
公路總局特別提醒民眾,初次考領機車駕駛執照的駕駛人,在通過駕駛執照考驗項目後,必須接受公路監理機關90分鐘的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才能領取機車駕駛執照。民眾如有任何考領機車駕照之疑問,可請洽各地監理機關協助瞭解。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www.news.taichung.gov.tw/ct.asp?xItem=1298849&ctNode=14426&mp=1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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