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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聞

耍帥亂改機車燈 當心遭重罰9600元!

發布時間:107-01-24 瀏覽次數:15117列印此頁面

還喜歡亂改機車,然後覺得自己與眾不同,騎在路上很拉風嗎?當心被取締重罰!


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苓雅監理站近日公布數據指出,統計106年度第4季機車檢驗的10大不合格項目,機車各式燈光異常或改裝(煞車燈或尾燈、方向燈、頭燈)名列第1、第4與第6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45.1%。


另外,喇叭故障名列第2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15.7%;輪胎胎紋不足名列第3名,佔不合格項目比率14.3%,這些項目不僅是監理單位驗車最常見的不合格項目,也是警察重點取締的對象。


機車檢驗最常見缺失,如在道路上被警察攔查取締,頭燈以外的燈光、喇叭、排氣管及照後鏡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頭燈燈光異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後回監理單位檢驗。


苓雅監理站提醒,機車檢驗的缺失都將影響行車安全,呼籲民眾的機車千萬不可擅自改裝變更,若有故障損壞應儘早修復

資料來源:三立新聞網

資料來源網址: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36447

相關圖片: 106年第4季機車驗車十大缺失 [開啟大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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