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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超速開在超車道卻被罵龜車? 國道有「最低速限」你知道嗎?

發布時間:107-05-17 瀏覽次數:141181列印此頁面

常在網路上看到,不少車友遵照速限乖乖開在高速公路,卻被後方來車閃大燈、按喇叭警示,心有不甘PO網訴苦,反倒遭到網路一陣抨擊;事實上,雖說高速公路依路段有100km/h、110km/h等不同最高速限,但其實交通部更有明文規定所謂的「最低速限」。


一般高速公路可分做外側、中線以及內側超車道,就目前現行法規來看,當中除了「最高速限」外,更明文規範了所謂「最低速限」;舉例來說,在車流順暢的條件下,外側車道車速不得低於時速「60km/h」,中線車道則不得低於時速「80 km/h」,至於內側超車道則必須依照路段,不得低於時速「90 km/h」、「100 km/h」以及「110 km/h」


常見到許多車友一上高速公路後,便連忙切到內側超車道,以為這樣只需注意右側來車,慢慢開最安全,但實際上這樣的舉動會影響後方車流,倘若隨意降到「最低時速」下蠕行;因此造成後方車流回堵,警方更有權依法開罰。


然而問題來了,法規制訂如此,就有不少車友覺得:「那我以『最低速限以上』、『最高速限以下』的車速開在超車道」就沒事了吧!事實上單就法規面來說,似乎合情合理,但卻無形之中在車流順暢的條件下,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


但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市售新車的時速表所顯示之表速,必然「大於」實際車速,表速與實際車速向來都有近10至15km/h的落差,倘若把行車安全距離考慮進去,就會發現國道時常出現車流越拖越長,讓超車道無法獲得最實質上的運用之情形。
同時國道高速公路局更指出,「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並只有在「不影響超車道功能前提下,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也意味著,即便車友以最高速限行駛在內側超車道,倘若後方出現速度更快的車輛意欲超車時,在維持超車道功能的最大前提下,基本上還是會希望車友能在安全狀況許可下讓出車道,維持車流暢通。
或許車友會問:「那後車超速的駕駛就沒事嗎?」,一來「表速與車速」落差,對方是否在法定速限內,這不是前車說了算;二來講難聽些,人家超速會不會被取締、檢舉那是他家的事,為了車流順暢以及行車安全,維持內線超車道淨空才是不二法門啊。
 

資料來源:ETtoday車雲

資料來源網址:https://speed.ettoday.net/news/1165476

相關圖片: 速限 [開啟大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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