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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遇火燒車事故,逃生小撇步
發布時間:107-06-22 瀏覽次數:3433次
鑑於近日國道發生幾起火燒車事件,除道路交通受阻外,亦造成財產損失,高公局呼籲用路人行車途中如遇火燒車事故,車上所有人員都應下車至車輛下游之護欄外或安全處所(路側如無護欄,則於故障車輛下游適當處)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路況通報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
至於國道5號雪山隧道內遭遇火燒車事故,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火災下游用路人
如發現車輛後方發生火災,應立即駛離,不可停車或減速觀看,並在安全無虞情形下通報救援單位。
(二)火災現場用路人
1.行駛隧道內,如見到前方發生火災、見到資訊可變標誌顯示資訊,或經由隧道內廣播獲知下游發生火災時,車輛應迅速往隧道兩側停靠,讓出通道以利救災車輛進入。
2.立即停車熄火,所有人員下車,儘速往逆行車方向撤離。
3.大客車駕駛須開啟車門及安全門,順序引導乘客下車往逆車行方向逃生。
4.下車時帶走貴重物品,鑰匙留置車內,並不得上鎖,大客車應打開車門,以便救災人員移置車輛。
5.透過路邊緊急電話、行動電話通報相關單位,或按下消防栓箱上之「火警通報按鈕」。
6.視狀況允許時,利用消防栓箱設備協助進行滅火及協助人命救助。
7.迅速逃生。
(三)逃生應注意事項
1.立即往逆行車方向逃生,以遠離黑煙,或依照警廣或隧道廣播指示進行逃生。如無相關指示,可經由逃生指示標誌,了解人行及車行連絡隧道之距離。
2.為降低火災產生黑煙之危害,因黑煙多分佈於較高處,逃生時應儘量壓低身形。
3.迅速進入人行或車行聯絡隧道,利用聯絡隧道緊急電話與行控中心聯繫,並聽其指揮。
火燒車事件,多為車輛故障所致,高速公路局呼籲用路人平時即應注意車輛保養工作,如果為車齡較高的車輛,尤應特別加強保養及定期檢驗。另在上路前亦應再次行前檢查,尤其行車安全至關重要的五油(燃料油、機油、動力方向油、煞車油、變速箱油)、四燈(頭燈、方向燈、煞車燈、倒車燈)、三水(水箱水、電瓶水、車窗清潔液)等,以降低車輛故障機率。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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