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透過自行車烙碼,有助協尋失竊車輛及縮短拖吊領車時間
發布時間:10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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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載及新聞報導指出:臺北市政府日前考慮借用警方當年為了防竊,在單車烙碼建檔的50筆資料庫,希望藉此通知車主開罰乙事,本府交通局澄清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慢車違規行為應處罰慢車行為人,且慢車現行於監理系統中並無建立車牌管理制度,故無法依自行車車身烙碼逕行取締開單;後續市府將透過自行車自主登錄系統,協尋失竊車輛,並加強自行車管理,縮短民眾拖吊領車時間。
本府警察局於100年7月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刻碼計畫,已於其網站建置自行車自主登錄系統,提供民眾自主登錄自行車財產,後續為擴大推廣民眾登錄,警察局與交通局刻正就該系統進行改善作業,以供停車管理、防竊遺失及拖吊移置等業務查詢使用,並非做為開立罰單之用。 另民眾不知車輛被拖吊或如何領車部分,警察局於執行拖吊作業時,係比照汽機車拖吊作業,會在拖吊地點標示拖吊場及電話,以供民眾查詢,民眾倘因違規停放自行車遭拖吊移置,則車主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證件(須具備相片、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等資料缺一不可),及自行車鑰匙或相關足資證明文件,向保管場人員洽辦指認車輛,並填寫領車單,再由保管場人員將所領回車輛拍照留存,移置自行車輛若逾4個月無人領回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本府警察局於100年7月起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辦理刻碼計畫,已於其網站建置自行車自主登錄系統,提供民眾自主登錄自行車財產,後續為擴大推廣民眾登錄,警察局與交通局刻正就該系統進行改善作業,以供停車管理、防竊遺失及拖吊移置等業務查詢使用,並非做為開立罰單之用。 另民眾不知車輛被拖吊或如何領車部分,警察局於執行拖吊作業時,係比照汽機車拖吊作業,會在拖吊地點標示拖吊場及電話,以供民眾查詢,民眾倘因違規停放自行車遭拖吊移置,則車主須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證件(須具備相片、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等資料缺一不可),及自行車鑰匙或相關足資證明文件,向保管場人員洽辦指認車輛,並填寫領車單,再由保管場人員將所領回車輛拍照留存,移置自行車輛若逾4個月無人領回將依規定以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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