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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持續加強取締旗津地區私自進行攬客違法經營停車場行為

發布時間:106-01-25 瀏覽次數:639列印此頁面

【高雄訊】年關將近,旗津地區傳出有民眾違規攬客停車收費情形,交通局除派員加強巡查蒐證並依停車場法加強裁處外,也呼籲車主把車輛停放在合法停車場,以保障自身權益。

近日內有民眾發現旗津三路與安樂巷一帶有民眾私自攬車至違法經營停車場停放。交通局表示,經營停車場必須依停車場法向交通局申請核准經營停車場登記證,才可以對外收費營業,合法停車場的場地設備、收費及管理均有法規規範,車主停在合法經營的停車場內也較有保障,而非法停車場地的停車空間及收費費率紊亂,漫天喊價,對於車主消費者完全沒有保障。

因此,對於旗津地區違規攬客停車收費行為,交通局強調一定會持續加強稽查取締,並呼籲民眾勿違規經營收費停車場,也歡迎向交通局檢舉違規經營收費停車場的行為。(檢舉專線:0978172775)
 

交通局說,民眾在車道上任意攬客行為,隔著車陣跟對面駕駛隔空喊價,非常危險,同時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警方亦預告農曆春節期間會加強取締,若有發現違規,一定會開罰單。
 

另外,為提供春節期間到訪旗津遊客較好的停車空間服務,交通局也於近日完成原旗津行政中心改建為「旗津老街臨時公有停車場」,提供105格小型車停車位,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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