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解決停車一位難求困擾 交通局兼顧車格新增與費率檢討 盼提高車格周轉率
發布時間:105-06-22 瀏覽次數:3193次
台中市許多熱門路段路邊停車格常是一位難求,包括逢甲、公益、一中等商圈,民眾經常找不到路邊停車格。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調查發現,許多停車格周轉率過低,常常一部車停幾乎整天,也讓很多駕駛人找不到車位,紛紛要求交通局設法提高周轉率。為此,交通局除持續新增停車格外,也全面檢討停車費率,希望讓停車格周轉率提高,駕駛人更好停。 新市府團隊上任一年半以來,交通局積極改善停車秩序與管理制度。新增汽機車停車格方面,至目前為止,已新增機車停車格1萬6000格,汽車格增加1500格。停車格管理方面,則不斷檢視目前各費率停車格的使用情形,強化管理秩序,希望讓每一個格位都發揮最佳停車效益。 交通局說明,目前每小時20元的一般費率汽車停車格約佔全市收費車格87.4%,平均每日周轉率約2次,使用效率低,也導致車輛久停現象普遍;而商業特別發達的區域,採每半小時15元的差別費率,平均每日周轉率約4次,仍無法滿足大量停車需求,常有違規情形發生。
為此,交通局正全面檢討收費路段、費率及時段,希望提高車格周轉率,讓駕駛人更便利。 交通局預計調整部分路段汽車停車格費率,以商圈周邊(如逢甲商圈、一中商圈、精明商圈、草悟道等)及台中市主要幹道(如漢口路、河南路、中清路、崇德路、北屯路、忠明路、黎明路、五權路、進化北路、惠中路、公益路、向上路、美村路等)為主,由於這些路段平均每小時停車數均高於收費停車位總數80%至100%,根據「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得調整費率、種類、時段。 經調整後,累進費率格位數980格,佔全市收費車格4.58%,差別費率有5461格,佔25.52%。交通局王局長強調,全台中市累進格數主要都是在商業區,數量其實很少,希望透過費率調整,提高使用周轉率。
此外,本次費率調整路段,多數由原收費截止時間為22時,縮短至20時,不但讓民眾晚上下班回家可以安心停車,也可以增加日間停車格的周轉率,擴大停車空間,嘉惠更多市民。 根據交通局的大數據資料統計顯示,一般車格每日周轉率約2次,差別費率車格每日周轉率可提升至4次,累進費率車格每日周轉率可提升至7次。透過將一般費率調整為差別費率,或差別費率調整為累進費率等方式,可提高路邊車格每日周轉率,實質擴大停車空間,同時限縮路段停車月票停車範圍,減少路邊車格遭月票車久停的情形。 此外,免費停車格也有周轉率過低,常遭久停的問題。一位住在東區東光園路的民眾,由於住家周邊停車格現階段免收費,許多車主將車長期停放不動,不論他晚上下班多晚才回家,都還是一位難求,若停在紅線區或人行道,則會被警察開單,讓他困擾不已,因此寫信向市長林佳龍反映,希望東光園路周邊停車格全部開始收費。交通局受理受將進一步研議可行性。
交通局表示,公有停車場是公共造產物,每個市民均有公平使用權利,由於各停車場區位、特性不同,所實施的停車管理策略也不盡相同。但公共停車資源有限,當供給無法滿足快速成長的需求時,調整價格及限縮路邊月票停車範圍是必要措施之一,可藉此讓民眾的停車行為更合理,提高車格周轉率,讓公共停車資源更公平、有效利用。
為此,交通局正全面檢討收費路段、費率及時段,希望提高車格周轉率,讓駕駛人更便利。 交通局預計調整部分路段汽車停車格費率,以商圈周邊(如逢甲商圈、一中商圈、精明商圈、草悟道等)及台中市主要幹道(如漢口路、河南路、中清路、崇德路、北屯路、忠明路、黎明路、五權路、進化北路、惠中路、公益路、向上路、美村路等)為主,由於這些路段平均每小時停車數均高於收費停車位總數80%至100%,根據「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第11條規定,得調整費率、種類、時段。 經調整後,累進費率格位數980格,佔全市收費車格4.58%,差別費率有5461格,佔25.52%。交通局王局長強調,全台中市累進格數主要都是在商業區,數量其實很少,希望透過費率調整,提高使用周轉率。
此外,本次費率調整路段,多數由原收費截止時間為22時,縮短至20時,不但讓民眾晚上下班回家可以安心停車,也可以增加日間停車格的周轉率,擴大停車空間,嘉惠更多市民。 根據交通局的大數據資料統計顯示,一般車格每日周轉率約2次,差別費率車格每日周轉率可提升至4次,累進費率車格每日周轉率可提升至7次。透過將一般費率調整為差別費率,或差別費率調整為累進費率等方式,可提高路邊車格每日周轉率,實質擴大停車空間,同時限縮路段停車月票停車範圍,減少路邊車格遭月票車久停的情形。 此外,免費停車格也有周轉率過低,常遭久停的問題。一位住在東區東光園路的民眾,由於住家周邊停車格現階段免收費,許多車主將車長期停放不動,不論他晚上下班多晚才回家,都還是一位難求,若停在紅線區或人行道,則會被警察開單,讓他困擾不已,因此寫信向市長林佳龍反映,希望東光園路周邊停車格全部開始收費。交通局受理受將進一步研議可行性。
交通局表示,公有停車場是公共造產物,每個市民均有公平使用權利,由於各停車場區位、特性不同,所實施的停車管理策略也不盡相同。但公共停車資源有限,當供給無法滿足快速成長的需求時,調整價格及限縮路邊月票停車範圍是必要措施之一,可藉此讓民眾的停車行為更合理,提高車格周轉率,讓公共停車資源更公平、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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