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市區自行車道型式說明
發布時間:10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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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為提供安全友善的通行環境,結合生活圈概念為構想,推動生活化自行車,迄106年2月止,在市區建置「人車分道」型式85.76公里及「人車共道」型式303.91公里之自行車道,合計市區自行車路網389.67公里。 市區自行車路網中,採「人車分道」 係以單白實線劃設於自行車道兩側,並於入口處劃設自行車標線圖樣用以規範自行車行駛空間,自行車應行駛於自行車道內;「人車共道」 則於人行道適當寬度條件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3條規定開放自行車及行人共同使用人行道,並於街廓前後設置「遵22-1 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供民眾辨識。惟自行車騎乘於人車共道路段仍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並禁止騎乘騎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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