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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所春節假期提供駕、牌照吊扣屆滿登記發還 不提供繳交酒駕罰鍰服務

發布時間:106-01-19 瀏覽次數:453列印此頁面

春節假期(106年1月27日至2月1日)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延續往年提供吊扣屆滿駕照或牌照發還便民服務措施。凡於該所執行吊扣駕、牌照且吊扣期滿翌日在 106年1月27日至2月1日春節假期者,即日起可透過該所網站登記,亦可於上班日撥打該所電話(2365-8270轉總機9)或親至該所裁決窗口申請春節假期領回之登記,並留下聯絡電話,最後申請登記時間至106年1月26日下午5時止,完成申請登記民眾於吊扣期滿翌日起攜帶身分證及吊扣執行單正本至思源街派出所洽領(地址:臺北市汀州路3段72號;電話:23650843、23650844)。

裁決所表示,春節假期不提供繳交酒駕違規罰鍰服務,民眾欲領回遭代保管車輛,須於2月2日上班日起,結清該案罰鍰後,至車輛保管場繳納車輛移置費及保管費後,方能領回車輛。

如民眾有任何疑問,可至該所網站查詢,或電洽該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裁決所網址為(http://www.judge.gov.taipei/),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並祝大家行車平安,新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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