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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 自動展延至2月2日繳納

發布時間:106-01-19 瀏覽次數:326列印此頁面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春節假期(106年1月27日至2月1日)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將自動展延至2月2日(上班日)。凡列管於該所的交通違規案件,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為春節假期者,可順延至2月2日上班日繳納。至於單純繳納罰鍰,不須另為處分吊扣(銷)牌、駕照案件,民眾仍可利用4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或OK)或語音、網路及ATM轉帳繳納罰鍰。
  若有任何疑問,可至該所網站查詢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查詢(外縣市02-2720-8889)。裁決所網址為(http://www.judge.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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