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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共乘小黃超載營運 交通局聯合警察局持續大稽查

發布時間:107-02-20 瀏覽次數:2873列印此頁面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為因應高雄全新地標「崗山之眼」營運,提供接駁公車及小黃共乘服務,為確保民眾乘車安全,交通局呼籲計程車司機行車前做好車輛檢查,營業時應恪守相關法規,勿存僥倖之心超載營運,為杜絕少數不法計程車營業行為,交通局將不定期與警方舉行聯合大稽查,稽查密度也會提高,同時歡迎民眾踴躍檢舉,嚴懲少數違規計程車司機,讓民眾開心出遊、平安回家,希望民眾不要因為貪圖便宜而要求計程車司機超載,共同維護共乘計程車的服務品質與安全。

  交通局長陳勁甫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載運人數超過核定數額,將處以新台幣3仟元以上9仟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另外,依交通局公告計程車共乘服務評選作業須知違反相關規定亦可撤銷參加共乘服務車隊資格交通局呼籲計程車司機勿以身試法,同時將聯合警察局持續擴大稽查,杜絕違法行為。
交通局表示,崗山之眼上山道路狹窄蜿蜒,私人運具不論小汽車甚至機車,均管制不能開車上山,交通局提供捷運南崗山站、大庄公園站、阿公店水庫站、森林公園站及山頂規劃設置接駁轉乘站等5處接駁站、7條小黃共乘路線,提供前往崗山之眼參觀的民眾搭乘使用,小黃共乘於2/14正式營運至今,累積疏運出車2,000車次、服務近9,000人次,滿足乘客快速便捷上山需求的另一種交通運具,小黃共乘提供省時、經濟及便利的旅運服務,而且費用透明,共乘費率由全車乘客共同分攤可為乘客有效節省交通支出,另外,小黃依法令規定均有投保每人新台幣150萬元以上旅客責任保險,安全有保障。

交通局再次呼籲,為確保民眾搭乘計程車服務品質,交通局將持續強力取締違規計程車,同時也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乘客在搭車時發生逾收車資、超載等相關違規行為,可記下車牌號碼及發生時間、地點等相關資料,向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申訴專線:07-2226816)申訴,經查證屬實者,主管機關將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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