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
首頁 交通新聞 10月1日起臨櫃以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所衍生的手續費由民眾負擔之說明

交通新聞

10月1日起臨櫃以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所衍生的手續費由民眾負擔之說明

發布時間:108-09-24 瀏覽次數:4053列印此頁面

一、今(108)年4月中曾有報載指出民眾刷卡或行動支付繳納罰單所產生的手續費,未來可能改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等同違規者繳罰款,手續費卻全民買單,而引發外界爭議。國家發展委員會前於108年4月19日函示「民眾至公務機關臨櫃繳納各項規費,無論以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所衍生的信用卡手續費,由政府以預算支應,但不包含各種罰單手續費」。

二、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多次開會,要求儘量調降罰鍰手續費,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自今(108)年10月1日起,交易手續費改採級距收費,手續費級距調整如表1。相關訊息可參考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官網(https://www.nccc.com.tw/)最新消息。爰此,本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楠梓辦公室、鳳山辦公室及旗山辦公室均使用該平台,提供民眾以信用卡或行動支付(含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及台灣Pay等)臨櫃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服務,將自10月1日起配合調整手續費由民眾負擔。

三、提醒各位駕駛朋友,為避免荷包失血,請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目前交通違規罰鍰採多元管道方式(如表2)繳納,除臨櫃現金繳納外,其餘均需由民眾支付手續費(6~20元不等)。另外,民眾臨櫃若以信用卡或行動支付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時,可多筆罰單一併繳納,只要依罰鍰總額刷卡1次,無需分多次刷卡,省時便利。若有委託他人臨櫃以信用卡繳納罰鍰,受託人臨櫃辦理時,只要檢附切結書,即可以受託人名義之信用卡刷卡繳費。本項便捷、免持現金的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分享給朋友:
分享給朋友 facebook分享(另開新視窗) line分享(另開新視窗) email分享(另開新視窗) 加入我們 facebook粉絲團(另開新視窗) IG專頁(另開新視窗) LINE生活圈(另開新視窗) youtube頻道(另開新視窗)
回頂端
關閉交通問題熊來答

交通問題熊來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