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
首頁 交通新聞 公告本局「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第二次評選作業須知」,徵求有意願經營之業者參加評選

交通新聞

公告本局「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第二次評選作業須知」,徵求有意願經營之業者參加評選

發布時間:108-12-06 瀏覽次數:1433列印此頁面

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與汽車運輸業審核細則。 公告事項: 一、申請資格:本市合法登記之計程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與計程車運輸合作社。 二、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8年12月20日止,申請者須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以掛號或親送至交通局,且申請期限外不得再行補件。 三、申請辦法:詳參「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第二次評選作業須知」。 四、籌備期限:自核准籌備日起3個月內籌備完成,未能於期限內完成籌備者得申請延長1次,其期間以3個月為限,先行籌備完成者得先核定上路營運。 五、經營期限:自核定開始營運日起至少2年,2年內依申請者檢附之營運計畫書退場機制退場。
分享給朋友:
分享給朋友 facebook分享(另開新視窗) line分享(另開新視窗) email分享(另開新視窗) 加入我們 facebook粉絲團(另開新視窗) IG專頁(另開新視窗) LINE生活圈(另開新視窗) youtube頻道(另開新視窗)
回頂端
關閉交通問題熊來答

交通問題熊來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