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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期間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 將自動展延至1月30日繳納

發布時間:108-12-26 瀏覽次數:693列印此頁面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表示,春節假期(109年1月23日至1月29日)到期之交通違規通知單將自動展延至1月30日(上班日)。凡列管於該所的交通違規案件,違規通知單應到案日為春節假期者,可順延至1月30日上班日繳納。至於單純繳納罰鍰,不須另為處分吊扣(銷)牌、駕照案件,民眾仍可利用5大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美廉社或OK)或網路、語音及ATM轉帳繳納罰鍰。
       若有任何疑問,可至該所網站查詢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查詢(外縣市02-2720-8889)。裁決所網址為(https://www.judge.gov.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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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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