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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公車須戴口罩 中市府配合中央政策即日起實施

發布時間:109-04-03 瀏覽次數:1001列印此頁面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今(3)日宣布,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全程戴口罩,未戴者將先勸導,勸導不聽者將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台中市政府配合中央政策,民眾即日起在台中市搭乘公車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禁止於車內飲食,呼籲民眾配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繼4月1日公布「社交距離」指引,今日進一步宣布搭乘大眾運輸應全面戴口罩,未戴者可先勸導,若不聽從,將依照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持續超前部署,加強交通運輸工具防疫措施,除了計程車、公車全面性消毒等,也已要求大眾運輸業者,依照中央指示配合防疫,並加強與民眾溝通,讓疫情風險持續降低,呼籲乘客佩戴口罩時遵守「開、戴、壓、密」等步驟,讓口罩發揮最佳防護效果。 葉局長提醒,交通局已經在臉書「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公車智慧型站牌、即時公車動態資訊網站、「台中公車」APP、公車內站名播報LED等處提供最新大眾運輸防疫宣導,搭乘公車時戴口罩並勤洗手,如有身體不適(如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請儘速就醫,以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劉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6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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