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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聞

車主出國期間,逾期檢驗可否免罰

發布時間:109-04-29 瀏覽次數:9386列印此頁面

某日王小姐突然收到車輛逾期檢驗罰單,發現因工作關係到國外出差2個月,出國期間剛好遇到車輛檢驗期間,導致車輛定期檢驗逾期,於是打電話至監理所詢問該張罰單是否可以免罰。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該車行照上指定檢驗日期若為109年03月5日,車輛檢驗期間則為109年2月5日至109年4月5日,車主本人如於109年3月5日前出國且於109年4月5日後回國,且出國期間車輛無使用事實,並於回國後1個月內補驗車,則可符合相關免罰條件。高市所提醒,車主須提供出入境相關證明文件佐證,則車主王小姐即可於驗完車後攜帶證明文件、身分證及行車執照至監理所申請免罰事宜。如有相關疑問,請洽電話:(07)361-3161轉115(承辦人林先生)。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g.yam.com/S7b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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