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臺中市交通事故狀況與安全小叮嚀 每月一報
發布時間:109-07-10 瀏覽次數:641次
依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最新資料顯示,臺中市109年1-4月30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116人,其中65歲以上高齡者30日死亡人數為28人,而機車事故佔14人為最大宗,雖然較108年同期機車減少5人,但機車事故仍為高齡者死亡人數50%,且多數發生於交岔路口,對於高齡者路權觀念較為薄弱部分,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提醒民眾在經過閃光號誌或無號誌路口時,支道車應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建立正確路權觀念才能避免未讓車事故案件的發生。 交通局葉昭甫局長表示,一般人常認為支道、幹道判斷準則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或以路幅寬度大小區分,其實這些不一定正確,正確來說要視道路幹支道屬性加以判斷,提供民眾5個識別支道的方法,如道路上有設置倒三角形紅色之「讓路標誌」、八角形紅色之「停車再開標誌」,或劃設「讓路線」或「停」標字,或設置閃光紅燈號誌時,均表示該道路為支線道,此時,支線道的車輛負有暫停讓行駛於幹線道車先行之義務。而道路上設置閃光黃燈號誌,則為主要幹道,擁有主要路權有優先行駛的權利,但該權利並非能夠無限上綱,仍應該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葉昭甫局長說,面對高齡化社會到來,除了要加強宣導讓長者有正確的道路交通安全觀念,交通局在今年,率先在台中榮總急診室旁路口設置「放大版」行人號誌燈,以30乘30公分的「小綠人」及秒數倒數,協助高齡者辨識,讓民眾更安全通行,未來也將視試辦成果,研議在其他醫院周邊行人量較大的路口持續增設,讓台中市成為高齡者宜居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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