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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阿嬤走路、騎車看過來

發布時間:109-09-24 瀏覽次數:621列印此頁面

近年全臺逐漸邁入高齡化社會,高齡者伴隨慢性疾病及身體機能、視聽覺退化,進而導致反應力及判斷力下降,另根據交通部道安資訊平台統計臺中市109年1至6月65歲以上高齡者30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共計40人,相較108年同期56人,減少16人(28.6%),109年1至6月高齡者機車騎士死亡人數18人,相較108年同期26人,減少8人(30.8%),雖然死傷人數有逐漸下降趨勢,交通局在此仍提醒阿公、阿嬤,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留意「3要及2不」,另騎乘機車時不爭道、不搶道、戴安全帽及遵守兩段式左轉及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慢看停」禮讓行人優先行。 交通局葉昭甫局長表示,高齡者隨著年齡增長,身體機能退化,反應能力較為遲緩情況下,比平常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更高,提醒阿公、阿嬤於傍晚及晨間走路去運動時應穿著亮色衣服或配戴反光配件,過馬路時需留意「3要」、「2不」,即「要」離路口3大步、「要」左看、右看、左看,「要」走斑馬線,「不」要闖紅燈、行人號誌秒數不夠時「不」要過,等下一次綠燈再通過,騎乘機車時,需正確配戴安全帽、遵守兩段式式左轉、不超速不搶道、轉彎時應提早於30公尺前打方向燈、夜間騎車穿著反光服飾等。另外在此鼓勵阿公、阿嬤多多搭乘本市雙十公車及小黃公車,不僅安全便利,又可經濟實惠暢行台中。 另外,今年9月起為期1個月交通安全大執法有5大重點項目,包含「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都是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罰1800元至64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都是300元,交通局在此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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