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花蓮縣秀林國中交通安全宣導
發布時間:110-01-14 瀏覽次數:504次
9月1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宣導加強取締重點路口執法,5大重點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友善道路,行人優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可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紅燈右轉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更將加重處罰。行人沒走行穿線則可罰300元。
警方說明執法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來執行,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取締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和行人都需要共同遵守規範,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才有保障。
進行交通安全演練
尊重「行人路權」
友善道路,行人優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可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紅燈右轉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更將加重處罰。行人沒走行穿線則可罰300元。
警方說明執法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來執行,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取締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和行人都需要共同遵守規範,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才有保障。
進行交通安全演練
尊重「行人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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