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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 因應疫情期間,開放需到案案件 郵寄辦理等多項便民服務措施

發布時間:110-07-08 瀏覽次數:3046列印此頁面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考量疫情期間,民眾仍有辦理交通裁罰案件之需求,故調整相關便民服務,以契合民眾需要並符合相關防疫作為。
裁決所表示交通違規除罰鍰,涉及吊扣銷駕牌照「不得郵繳條款」(請參閱附件:罰單左上角勾記「需至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之違規案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民眾必須親自到裁決機關到案接受裁處,為避免不必要之接觸,裁決所經檢討後開放前揭需到案吊扣銷駕牌照之案件得採郵寄方式辦理,建議欲辦理民眾可至郵局購買滙票繳納交通違規罰鍰,並連同駕(牌)照寄送裁決所(10004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92號7~8樓),即可完成到案繳送作業,可減少疫情期間仍需到案辦理之困擾。
「得郵繳條款」之交通違規案件,建議民眾利用手機行動支付(LINE PAY 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元大銀行)、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監理服務APP等線上繳款或超商、郵局等多元管道依限繳納罰鍰。自110年6月24日起新增「街口支付」及「樂購蝦皮」等2家手機行動支付業者,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線上方式繳款。
裁決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自110年6月16日起因應疫情改採視訊會議方式辦理,民眾申辦行車事故鑑定,經排定會期通知當事人到會時,會給當事人自行選擇:「1.不出席會議(可以提供書面補充意見);2.使用網路參加視訊會議;3.到場參加視訊會議」,民眾可依自身需求及考量相關防疫作為擇一方式與會,建議民眾如非必要請儘量採視訊或提供書面意見免到會方式辦理,一樣可以完成行車事故鑑定。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https://www.judge.gov.taipei/),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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