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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聞

駕駛人注意!開車騎車滑手機處3千元及1千元罰鍰

發布時間:110-11-25 瀏覽次數:56624列印此頁面

手機已成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然而「開車騎車邊滑手機」這種錯誤的駕駛行為,最容易因分心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之1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除了要顧好荷包以免被開罰之外,駕駛人行駛於路口應「慢、看、停」,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行人也不應有過馬路滑手機等不專心行為,以守護自己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jII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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