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無傷亡事故卻化身大路障 掌握五原則可先自行排除
發布時間:1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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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內警分局湖內派出所警員巫順勇、林巧恬日前執勤時,接獲報案稱湖內區中山路二段有起交通事故發生,經員警到場查處,原來是兩部自小客車疑未保持安全距離,進而衍生追撞事故,所幸皆無人員受傷,然而時值上班時段且事故地點鄰近轄內重要路口,該事故明顯影響往來人車,已造成慢車道有回堵情形,兩員不敢大意,迅速負起繪測現場及疏導警戒之責任,一番努力後,路況很快就被排除,交通順利恢復順暢。
針對道路交通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案件,如要避免追撞二次事故,駕駛人可掌握以下五原則自行測繪:
一、事故地點適當距離處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
二、拍攝及移車全程應注意往來車流。
三、拍攝時,以標線為基準,於前、後方將事故車輛與周邊設施(如標誌、號誌、電線桿等)全景攝入。
四、拍攝碰撞點、車損部分及掉落物等跡證。
五、拍攝完畢儘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之安全地點。
湖內警分局呼籲,若發生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之交通事故,民眾除了撥打報案外,可先於事故地點適當地豎立車輛故障標誌,並利用手機拍攝(錄影)車禍全景及車損部位等跡證,並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安全地點,以免阻擋來往車輛通行。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0zJ1G
針對道路交通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案件,如要避免追撞二次事故,駕駛人可掌握以下五原則自行測繪:
一、事故地點適當距離處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
二、拍攝及移車全程應注意往來車流。
三、拍攝時,以標線為基準,於前、後方將事故車輛與周邊設施(如標誌、號誌、電線桿等)全景攝入。
四、拍攝碰撞點、車損部分及掉落物等跡證。
五、拍攝完畢儘速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之安全地點。
湖內警分局呼籲,若發生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之交通事故,民眾除了撥打報案外,可先於事故地點適當地豎立車輛故障標誌,並利用手機拍攝(錄影)車禍全景及車損部位等跡證,並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安全地點,以免阻擋來往車輛通行。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0zJ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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