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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度酒駕男又遭逮 法官批守法意識薄弱判7個月
發布時間:1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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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姓男子酒駕騎車行經高雄阿蓮區遭警攔查,酒測值達0.47毫克,橋頭地院審理時發現這次竟是他第8度酒駕被抓,考量其守法意識薄弱,依公共危險罪判處7個月徒刑,可上訴。
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發現朱男先前有7次酒駕紀錄,但這次仍貿然騎車,漠視一般公眾及駕駛人安全,且政府機關一再宣導酒駕危害性,被告卻仍不知警惕,顯然欠缺守法意識,對社會危害不低。
不過,法官考量朱男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且這次酒駕未造成實害危害,家庭經濟狀況等,因此依公共危險罪判處7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家住台南市的朱男今年1月9日上午10時許在家喝完藥酒後,同天下午酒駕騎車上路,結果在行經高雄市阿蓮區中正路時,因左轉未打方向燈遭員警攔查,警方發現他身上散發酒氣,經酒測發現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47毫克,當場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檢方偵結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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