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大學考生放暑假 交通安全不放假
發布時間:11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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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防制暑假期間危險駕車行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自7月1起即規劃組合警力,於深夜時段針對加強取締危險駕車、無照駕駛及酒後駕車等影響安全甚鉅之違規項目,同時在大學分科測驗考試結束當日晚上,在轄內中正橋等聯外橋樑、重要幹道路段執行路檢加強攔查取締。至7月12日止,共計取締酒後駕車8件、無照駕駛86件,全力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中正第二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汽車(包含機車)駕駛人如無照駕駛、越級駕駛、駕照遭吊銷、註銷或尚在吊扣期間仍駕駛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未成年無照駕駛者,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2條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之危險駕車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可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係兩輛車以上車輛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可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視情節嚴重性,將涉及刑事責任,觸犯公共危險罪!
中正第二分局同時再次提醒,暑假期間仍請用路人駕駛車輛時,務必做好速度管理依道路速限行駛,切記不要有超速、酒駕、無照駕駛及任意改車拆除消音器等駕駛行為,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共同營造安全無虞的道路及深夜安寧的環境。
資料來源:新北市交通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dzDwJ
中正第二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汽車(包含機車)駕駛人如無照駕駛、越級駕駛、駕照遭吊銷、註銷或尚在吊扣期間仍駕駛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未成年無照駕駛者,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2條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之危險駕車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可當場禁止其駕駛;如係兩輛車以上車輛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製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可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視情節嚴重性,將涉及刑事責任,觸犯公共危險罪!
中正第二分局同時再次提醒,暑假期間仍請用路人駕駛車輛時,務必做好速度管理依道路速限行駛,切記不要有超速、酒駕、無照駕駛及任意改車拆除消音器等駕駛行為,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共同營造安全無虞的道路及深夜安寧的環境。
資料來源:新北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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