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臺北] 第9次酒駕累犯公布計11名
發布時間:1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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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簡稱裁決所)依據酒駕新規,第9次公告酒駕累犯計有11名,公布之照片經洽臺北市警方提供取締影像取得現場照片為主。
酒駕新規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
臺北市111年第9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11名,分別計有累犯2次10名及累犯3次1名;其中累犯2次如下:
黃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12月31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淡水區坪頂路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1日駕駛機車在本市重三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9)。
白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10月18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汀洲路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3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康定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9)。
曹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7月29日駕駛機車在本市鄭州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14日駕駛汽車在本市和平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
蕭君第1次酒駕於110年1月6日駕駛汽車在嘉義市健康十七街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9日駕駛汽車在本市基隆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52)。
楊君第1次酒駕於111年3月18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市民大道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12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民權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1)。
周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7月22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29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市民大道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 。
林君第1次酒駕於110年12月24日駕駛汽車在本市港東街遭攔停,復於111年7月15日駕駛汽車在本市重慶北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8)。
陳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11月27日駕駛機車在本市西寧北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23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忠孝東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3)。
張君第1次酒駕於109年9月9日駕駛機車在本市華中橋堤外便道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22日駕駛汽車在本市忠孝東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8)。
季君第1次酒駕於110年9月11日駕駛機車在本市重慶南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29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武昌街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7)。
累犯3次1名如下:
葉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11月25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遭攔停,第2次酒駕於109年12月27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延平北路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4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民權西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8)。
裁決所提醒市民,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https://www.judge.gov.taipei/),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酒駕新規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駕駛機車處罰鍰新臺幣9萬元、駕駛汽車處罰鍰新臺幣12萬元,酒駕累犯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拒測第2次者處罰鍰新臺幣36萬,拒測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金額加罰18萬,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及參加道安講習,另處分吊扣該汽機車牌照2年。
臺北市111年第9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11名,分別計有累犯2次10名及累犯3次1名;其中累犯2次如下:
黃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12月31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淡水區坪頂路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1日駕駛機車在本市重三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9)。
白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10月18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汀洲路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3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康定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9)。
曹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7月29日駕駛機車在本市鄭州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14日駕駛汽車在本市和平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
蕭君第1次酒駕於110年1月6日駕駛汽車在嘉義市健康十七街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9日駕駛汽車在本市基隆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52)。
楊君第1次酒駕於111年3月18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市民大道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12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民權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1)。
周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7月22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29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市民大道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 。
林君第1次酒駕於110年12月24日駕駛汽車在本市港東街遭攔停,復於111年7月15日駕駛汽車在本市重慶北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18)。
陳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11月27日駕駛機車在本市西寧北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23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忠孝東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23)。
張君第1次酒駕於109年9月9日駕駛機車在本市華中橋堤外便道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22日駕駛汽車在本市忠孝東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8)。
季君第1次酒駕於110年9月11日駕駛機車在本市重慶南路遭攔停,復於111年6月29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武昌街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7)。
累犯3次1名如下:
葉君第1次酒駕於108年11月25日駕駛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環河西路遭攔停,第2次酒駕於109年12月27日駕駛機車在本市延平北路遭攔停,復於111年4月4日駕駛機車在本市民權西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8)。
裁決所提醒市民,如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上開酒駕累犯資料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民眾如對前揭事項有任何疑問,可至裁決所網站查詢(https://www.judge.gov.taipei/),或電洽裁決所服務電話02-23658270按9,或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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