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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牌車收費載客賞落羽松 駕駛挨罰10萬元吊扣照

發布時間:111-12-13 瀏覽次數:719列印此頁面

苗栗縣三灣落羽松吸引遊客賞景,有女子駕駛白牌車違規收費載客前往停車場,遭監理站人員稽查舉發,被依公路法處罰新台幣10萬元,並吊扣駕照、車輛牌照4個月。
 

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站長蘇淑賢今天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目前正值三灣落羽松季節,遊客眾多,因賞景處至停車場有一段距離,民眾檢舉有白牌車輛出沒台3線入口處,違規招攬乘客;稽查人員10日下午偕同警方執行稽查行動,果然查獲違規白牌車。
 

她指出,稽查人員當天在台3線101公里附近發現可疑車輛,由警方協助攔檢,分別訪談女駕駛及乘客後,4名乘客坦承自落羽松賞景後,在路邊搭車至停車場,雙方議價車資1人收費50元;經製作談話紀錄,苗栗監理站依規定對女駕駛舉發開罰。
 

蘇淑賢表示,「白牌車」其實是自用車,不得載客營運,以自用車輛違法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其非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非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若合法計程車行掩護非法營運行為,最重將予廢止營業執照,她指出,如此重罰不外乎是希望遏止白牌攬客歪風,並保障合法計程車駕駛權益。
 

蘇淑賢說,「白牌車」不屬於公路監理機關列管的營業車輛,駕駛人資格未經相關單位把關,所使用車輛也無投保乘客險及相關保險。

她表示,民眾不要為了一時方便而搭乘白牌車輛,萬一發生事故將求償無門,民眾到景點遊玩若有乘車需求,應選擇合法運具車輛,安全才有保障。

資料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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