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微型電動車有領牌,安全保障一併來
發布時間:111-12-14 瀏覽次數:13750次
自111年11月30日起,電動自行車修法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要掛牌才能上路,且騎乘年齡也調整為年滿14歲才可騎乘,該慢車係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為每小時25公里以下,並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後至監理機關辨理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始得行駛道路。
臺北市區監理所開始受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申請牌照服務,此外,現場周邊居民也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來進行車輛速度測試及領牌,臺灣的交通相當便利,大眾運輸工具也十分多元,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僅輕巧且騎乘方便,登記領牌後,更保障了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讓大家能開心騎車出門,平平安安地回家。
臺北市區監理所所長江澍人呼籲,為鼓勵現行已使用中的車輛提早掛牌,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免收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請車主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新領牌照登記書(一式兩份)、印章、車輛來歷證明、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使用中車輛免附)、統一發票(遺失可切結)等文件,並將愛車投保有效期限達三十天以上強制險,至各區監理所站申領微型電動二輪車號牌。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為便利民眾就近領牌,提供到點服務,該服務站亦備有投保強制險服務,歡迎連結臺北市區監理所官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請民眾掃描QR-CODE多加利用。
另外提醒掛牌後也要遵守交通法規,騎乘時須戴合格的安全帽,不載人、不載貨,以維行車安全。11月30日前已購買且上路車輛,則將有2年緩衝期,須在113年11月30日前補掛車牌和投保強制險,自113年12月1日起未掛牌可罰1200到3600元、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可開罰750元到1500元。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GA4Y0
臺北市區監理所開始受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申請牌照服務,此外,現場周邊居民也騎著微型電動二輪車來進行車輛速度測試及領牌,臺灣的交通相當便利,大眾運輸工具也十分多元,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僅輕巧且騎乘方便,登記領牌後,更保障了用路人的行車安全,讓大家能開心騎車出門,平平安安地回家。
臺北市區監理所所長江澍人呼籲,為鼓勵現行已使用中的車輛提早掛牌,自111年11月30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免收450元牌照和行照規費。請車主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新領牌照登記書(一式兩份)、印章、車輛來歷證明、安全審驗合格證明書(使用中車輛免附)、統一發票(遺失可切結)等文件,並將愛車投保有效期限達三十天以上強制險,至各區監理所站申領微型電動二輪車號牌。臺北市區監理所表示:為便利民眾就近領牌,提供到點服務,該服務站亦備有投保強制險服務,歡迎連結臺北市區監理所官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請民眾掃描QR-CODE多加利用。
另外提醒掛牌後也要遵守交通法規,騎乘時須戴合格的安全帽,不載人、不載貨,以維行車安全。11月30日前已購買且上路車輛,則將有2年緩衝期,須在113年11月30日前補掛車牌和投保強制險,自113年12月1日起未掛牌可罰1200到3600元、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可開罰750元到1500元。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GA4Y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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