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行車請注意車況並禮讓事故處理車輛
發布時間:111-12-28 瀏覽次數:5116次
112年元旦連假將屆,預期連假期間國道將湧入大量車潮,高速公路局提醒用路人出門前應做好車輛檢查,避免發生故障,影響自身行程及行車安全;如遇有事故處理車輛時,請多加禮讓,以提升事故排除效率,儘速恢復行車秩序。
高公局表示,國道常見故障車輛態樣有缺水、缺油、缺電、爆胎及其他無法啟動等狀況。
檢查完再上路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情事,違者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而車輛如缺水、缺電、缺燃料,依同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0~1,200元罰鍰。
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規定,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執行緊急任務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則應減速配合避讓。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當發現有拖救車輛或事故處理車輛靠近時,也請儘速避讓以免影響救援作業時效,俾提早紓解事故所造成的壅塞。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LlEHk
高公局表示,國道常見故障車輛態樣有缺水、缺油、缺電、爆胎及其他無法啟動等狀況。
檢查完再上路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情事,違者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而車輛如缺水、缺電、缺燃料,依同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0~1,200元罰鍰。
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規定,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執行緊急任務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則應減速配合避讓。
高公局呼籲用路人,當發現有拖救車輛或事故處理車輛靠近時,也請儘速避讓以免影響救援作業時效,俾提早紓解事故所造成的壅塞。
資料來源: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Ll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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