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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聞

虧大了! 外送員酒駕遭逮 新車秒變中古車

發布時間:112-09-21 瀏覽次數:947列印此頁面

臺北市1名鐘姓外送員日前22時許,因駕車行經本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67號前人行道,引起東社派出所執勤員警注意,經攔停盤查,發現男子酒氣明顯,並坦承中午時有在北投住家飲用威士忌(1杯)助眠,經實施酒精濃度吹氣測試後,酒測值超標0.16Mg/L,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6款及35條1項規定,製單舉發並吊扣車牌禁駛。

經查男子所駕普重機為未滿1年之新車,要價新臺幣約11萬元,依修法(112年6月30日以後)新制規定,應併當場執行吊扣車牌2年, 2年後該車即成為「中古車」,且吊扣期間仍應依限繳付車貸及罰鍰,可謂得不償失。

松山分局呼籲市民朋友,尊重行人路權,汽、機車禁止行駛人行道,如有飲酒事實,應衡量自身酒精代謝情形,勿僥倖上路,警方將持續針對易酒駕路段、時段,不分平假日、白天或深夜,強化執法密度,守護民眾平安回家。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BHk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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