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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站提醒您~微電車掛牌上路,你我安全有保障

發布時間:113-03-15 瀏覽次數:978列印此頁面

微型電動二輪車(下稱微電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實施納管,車輛需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並向公路監理機關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才可行駛道路。騎乘者須年滿14歲並戴合格安全帽,不可酒駕且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

民眾辦理使用中微電車領牌時,需準備身分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如有遺失得由原製造廠或進口商出具證明文件,若原製造廠或進口商主體已不存在,則由微電車相關產業公(協)會出具證明文件方式辦理)、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有效期間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並進行實車查核合格後辦理領牌。

麻豆監理站提醒,為了保障用路人的行車安全,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含使用中)須於113年11月29日前全面投保強制險並完成領牌,且領牌後倘遇交通事故才有基本的理賠保障,或車輛失竊時得據以報案等等。

為便利車主辦理微電車掛牌,該站亦提供「到點服務」,免去車主至監理所站奔波的辛苦,從驗車到領牌一次完成。詳細資訊公布於網站,可由微電車專區連結查詢。若有領牌相關問題可逕洽麻豆監理站(06)572-3181。

看更多微型電動二輪車規範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DUC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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