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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聞

注意!注意!微電車需於113年11月30日前完成掛牌!

發布時間:113-11-14 瀏覽次數:1332列印此頁面

微型電動二輪車已自111年11月30日起法規修正納管,而2年的寬限期將要屆期,依此推算需於113年11月30日完成掛牌手續,若未申辦強行上路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

另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也已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需投保強制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亦提醒,若強制險期到期超未再續保且超過6個月,得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51條之1規定,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喔!

嘉義市監理站到點服務掛牌情形

嘉義市監理站站長邱振誠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領牌期限將至,請大家務必於期限內至監理機關掛牌,並特別提醒民眾,針對汽燃費徵收及違規等監理業務各種詐騙手段層出不窮,來源不明的簡訊或連結,切勿點擊,勿隨意輸入個人資訊,以免上當受騙;

並建議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應用程式,多加運用、查詢,手機就是行動監理站,即查、即繳最省力,包含交通違規查詢或繳納、駕駛人違規記點、汽燃費查詢或繳納、車輛定檢日查詢…等。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JiVI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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