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
機車排氣管改裝 請辦理變更登記以免受罰
發布時間:1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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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4年1月1日起機車排氣管改裝列入檢驗項目規定,澎湖監理站提醒機車車主留意,機車排氣管如有變更,包含原車配備排氣管變更為改裝排氣管,已登記的改裝排氣管再次變更改裝排氣管,及已登記的改裝排氣管裝回原車配備排氣管等情形,均應回監理所(站)辦理變更檢驗及登記,以免受罰。
澎湖監理站陳站長逸裕表示,民眾如有更換排氣管或改裝需求,請務必注意排氣管是否有經環境部認證合格,安裝前務必確認符合車輛型式,取得購買安裝發票或收據,盡速至各監理所(站)辦理變更檢驗。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並於115年3月31日正式實施,針對屬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將依前揭規定第16條前項第1款規定,屬非原型式排氣管不依規定申報異動登記者,最高處罰3,600元,並責令15日內檢驗,公路監理機關得收取檢驗費用,逾期15日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2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提醒車主多加注意。
資料來源:高雄區監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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