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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行駛「三不」原則:不恍神分心、不觀看3C產品、不拿撿物品

發布時間:115-05-25 瀏覽次數:61列印此頁面

高速公路行車環境與一般道路不同,其行車速度較快,容錯空間極小,一旦分心或疲勞駕駛,即使僅短短數秒,車輛仍會前進數十至上百公尺,若前方車輛減速或發生突發狀況,往往難以即時反應,易衍生追撞事故。

經統計,115年1至4月國道A1交通事故共計27件,造成30人不幸喪生,其中因「分心駕駛」導致的死亡人數高達14人,佔整體事故比例約5成。高公局表示,分心駕駛常見的樣態有行車過程中低頭滑手機、設定導航、觀看影片、恍神打瞌睡、拿取或撿拾物品,或是轉頭與乘客熱切交談等。

針對日益增多恍神分心所致事故,高公局呼籲民眾牢記國道行駛「三不」原則:
一、不恍神分心,隨時保持充足精神,若自覺疲勞應進入服務區稍作休息;
二、不觀看3C產品,行車前應先設定好導航,並將手機置於固定座,嚴禁行進間撥打或操作;
三、不拿撿物品,車內物品應預先妥善固定,若東西掉落,千萬不要在行駛中撿拾,應待至安全區域停妥後再行處理。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行駛國道應隨時保持高度專注,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行車安全,讓每位用路人都能「平安出門,快樂回家」。

資料來源:高速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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