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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禮讓行人優先通知講習 無故未到罰1800、最重吊銷駕照

發布時間:112-08-16 瀏覽次數:3237列印此頁面

臺中區監理所表示,為改善「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於112年6月30日有多項交通法規修正施行,對於未停讓行人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加重處罰至6,000元,除了罰款還記違規點數3點及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小時。

針對未禮讓行人違規開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通知單,第一波已開單並寄出,並於8月9日完成講習,希望透過講習強化駕駛人注意道路的潛在風險及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

同時提醒違規人,如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處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若仍不依限期繳送吊扣駕照者,吊銷駕駛執照。

臺中區監理所楊聰賢所長呼籲駕駛朋友,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務必暫停並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以免造成交通事故。行人穿越道路,要走行人穿越道,千萬不可闖紅燈或低頭滑手機等。駕駛多禮讓,行人快步走,共創雙贏的友善用路環境。

資料來源:交通部公路總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ZHy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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