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專區
路口停讓要遵行 行人車輛安全行
發布時間:112-10-10 瀏覽次數:2351次
中壢監理站與國道第一大隊五楊分隊,10月7日於國道一號中壢服務區,結合聯合稽查任務辦理路口停讓宣導活動,推廣各式車輛於接近路口時需進行路口停讓,增進路口安全性,促使駕駛人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
為提升交通安全,今年6月30日起道交條例大修法公告實施,修正重點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上限提高至6000元)、「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其中「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能扣抵2點。另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汽車違規紀錄因此情形致一年內達3次者,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
中壢監理站表示,路口停讓對於營造交通安全相當重要,希望此次藉由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強化駕駛人路口停讓交通安全觀念,以保障用路人安全,提升整體交通環境。
資料來源:新竹區監理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frYc9
為提升交通安全,今年6月30日起道交條例大修法公告實施,修正重點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上限提高至6000元)、「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其中「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年僅能扣抵2點。另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汽車違規紀錄因此情形致一年內達3次者,吊扣汽車牌照1個月。
中壢監理站表示,路口停讓對於營造交通安全相當重要,希望此次藉由交通安全宣導活動,強化駕駛人路口停讓交通安全觀念,以保障用路人安全,提升整體交通環境。
資料來源:新竹區監理所
資料來源網址:https://k.yam.com/frY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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